京華時報訊(記者韓旭)從7月3日開始,中央檔案館開始在網上公佈45名日本戰犯的侵華罪行自供,每天公佈一人,分45天完成。昨天公佈的是第20名戰犯齊藤美夫的筆供。
  根據齊藤美夫的筆供,1937年11月初,齊藤美夫下令將“新京北、南分隊及首都警察廳應處以嚴重處分的中國人約30名”,“押赴新京東北約20公里之刑場”。途中被全部擊斃。
  1939年8月8日,命令部下“在山海關接交河北押解部隊自河北押解來的中國人90名押解到孫吳。將其中30名留在哈爾濱交石井部隊人員,所餘送孫吳石井部隊”。1956年6月17日,他在訂正、補充筆供中稱,“根據白浜大尉的事後報告知道了被送人員30名是在哈爾濱下車供給石井部隊做細菌化學活體實驗,60名是在孫吳下車供給習志野學校(瓦斯部隊)與石井部隊協同進行的毒瓦斯彈效能實驗特別演習之用”。
  1940年8月—1942年6月,齊藤美夫在廣州市內及周圍村莊進行了約200次搜查,“受到拘留的人員約有1000名,被捕的人員約達200名,其中五分之一的40名處以嚴重處分”。
  此外,1941年6月—1942年6月,齊藤美夫“先後3次命令廣東憲兵隊將逮捕的中國人以嚴重處分進行集體屠殺(槍決)”,“約達120名”。  (原標題:將活人做細菌活體實驗)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d61sdpqc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