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察家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痛下殺招,勒令《中國特產報》關門,是在朝正確的方向邁出了一步。媒體的淘汰和退出機制,應得到完善和真正執行。
  昨天發生在中國新聞界的新聞,當首推《中國特產報》因涉嫌敲詐勒索而被吊銷出版許可證。這可能是第一家此類媒體,但不應該是最後一家。
  曾經被國人寄予厚望的輿論監督,現在被一些傳統媒體和網站用來敲詐生財,這不是新鮮事,但是其愈演愈烈,而成為令中國新聞界蒙羞的醜聞。清除害群之馬,當然有必要。更深層次的媒體如何完善退出機制,也值得思考。
  我們知道,中國傳統媒體實行事業單位市場化運營已經三十年,大部分媒體成為自收自支的準企業,同時又很可能掛著國家機關下屬單位的頭銜。這種管理和運營體制,多年前就被中央編譯局一位反腐敗研究專家稱之為該領域腐敗的制度根源(見何增科《反腐新路》一書)。
  市場化改革本身沒錯,但對於媒體而言,這是一種特殊的風險。媒體市場化的一個假設是:有公信力的媒體自然能贏得廣告和受眾。確實,一批以輿論監督和獨到言論見長的媒體獲得了市場的高額回報。這是一種良性循環。
  然而,對於《中國特產報》之類媒體而言,觀念和體制落後,在真正的輿論監督中不見蹤影,又面臨著全國性日報和準日報難以招徠商業廣告的困境,加之後來崛起的互聯網的衝擊,其市場困境可想而知,這樣的媒體,到哪裡去弄來廣告和訂戶?
  報紙要頻頻出版,人員(更何況還可能有大量的冗員)開銷則有增無減。俗話說,天陰拖稻草越拖越重。上級主管單位早就斷了奶水,不會再撥款養報。日復一日赤字連天,苦日子看不到盡頭;另一方面報紙作為某個主管單位的下屬,再差也不能關閉。
  那麼,既然真正的市場機制不能適用於新聞媒體,報刊不能像一般企業那樣根據《企業破產法》而倒閉。這就必然導致一些媒體以“不能好死,那就賴活著”的方式度日,幾乎無一例外地走向以負面新聞敲詐勒索一途。這就是筆者所說的一種壞的路徑依賴。
  其實,過去許多年間,對於這一媒體頑疾最為瞭解的當屬前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前署長柳斌傑先生長期致力於以市場的辦法來淘汰劣者。但是,在諸多現實利益的阻礙下,這種努力收效有限。
  此次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痛下殺招,勒令《中國特產報》關門,是在朝正確的方向邁出了一步。其實在《出版管理條例》中,“利用出版活動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就屬可“吊銷許可證”的行為之一。媒體的淘汰和退出機制,應該循此完善和真正執行。筆者希望,依法治國和依法行政的陽光真正照射到媒體領域中來,讓新聞媒體成為依法滿足公眾知情權和監督腐敗、同時又避免因自身墮落而危害社會的公共機構。□展江(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  (原標題:“特產報”被關,淘汰機制邁出正確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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