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百度文庫因擅自提供三本電子書,涉嫌侵犯著作權,被中國青年出版社中青文傳媒公司訴至法院索賠1818.65萬餘元。目前,案件已被法院受理,擇日將正式開庭審理。
  起訴書顯示,中國青年出版社中青文傳媒公司(下稱“中青文傳媒”)指出百度未經授權,在“百度文庫”上擅自向公眾提供《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慣》《現在,發現你的優勢》和《考拉小巫的英語學習日記》三本書籍的電子版本,侵犯了出版者和作者的著作權,要求百度停止侵權,同時賠償損失1818.65萬餘元。
  中青文傳媒負責人表示,他們為相關維權措施已經準備了很久。百度於9月30日下午接到了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就侵權這三本書的行政處罰決定預先告知書,並隨即刪除了“百度文庫”上這三本書的各類版本。
  該負責人表示,百度在2011年就向出版管理機關申請網絡出版資格,但由於2011年多名作家聯名控告,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對百度作出行政處罰,導致百度24個月內不得申請出版資格。如果因涉及中青文傳媒的三本書而再次受罰,百度將在未來24個月不得提出申請。因此,百度願與中青文傳媒達成和解。
  中國出版協會副秘書長、 中國青年出版社北京中青文傳媒有限公司總經理劉煒認為,百度沒有從事出版經營的資質,即沒有從事出版物複製、發行的資格。也就是說,無論是否經過授權,百度從事出版經營都是違法的。  (原標題:指百度侵權 中青出版社索賠 案件已被法院受理 擇日將正式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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